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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静脉产业园空间发展规划(2017-2030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发布时间:2017-09-30 14:50:00 点击数: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濮阳市静脉产业园空间发展规划(2017-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濮阳市静脉产业园位于濮阳市城区西北部胡村乡境内,规划用地总面积0.85平方公里。发展定位是建设成为全省综合类静脉产业示范园区、濮阳市低值废弃物规模化和集聚化利用示范基地。濮阳市静脉产业园区总体结构为“一心三组团”,在总体布局中,融入兼容发展产业和共生产业,提升产业结构,形成“一心三组团”的空间布局。“一心”指公共服务中心,“三组团”为“低值废弃物利用组团”、“建筑垃圾利用组团”、“危废处理组团”。
  通过5年(2016-2020年)的努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建筑垃圾等城镇低值废弃物规模化和集聚化利用成效显著,以“六化”(空间布局集约化、收运体系网络化、资源利用规模化、基础设施共享化、环保处理集中化、运行管理高效化)为特征的城镇低值废弃物集聚化和规模化利用濮阳模式基本形成,打造成为全省技术装备领先、基础设施齐备、管理运营规范的综合类静脉产业示范园区。
  到2020年,园区新增各类再生资源回收200万吨以上,实现营业收入4.5亿元,利税8000万元;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中水利用率达到100%。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气
  园区拟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医疗固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固废处置中心和填埋气发电项目,产生的废气可能影响周边环境,通过预测,规划园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TSP、SO2、NOX的预测指标叠加背景值后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H2S和NH3的预测指标叠加背景值后均未超过参照执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标准限值的要求;二噁英的预测指标未超过日本环境介质中的二噁英TEQ标准。
  评价建议①垃圾填埋厂周边设置500m的空间防护距离。②垃圾焚烧发电厂间设置300m的空间防护距离,并建设50m以上宽度的绿化隔离带;③产业园核心生产区边界设置500m的空间防护距离,并建设20m以上宽度的绿化隔离带。
  2、废水
  园区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地表径流收集后进入雨水排泄系统,经北环路两侧雨水干管向东排入顺河湿地。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产生的渗滤液和清洗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回用。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进入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部分出水经园区中水回用工程进一步处理后,回用于焚烧发电项目。园区排水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
  园区噪声主要是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加强环境管理,降低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园区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减少物流运输车辆对园区的办公生活区的影响,主要的物流和运输道路两侧不宜布局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敏感目标如办公楼等。各项目运营阶段的大型机械设备,如破碎机、空压机、各类泵等高噪声设备对周围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企业应对相应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确保各企业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
  4、固废
  濮阳市静脉产业园是一个主要针对城市生活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园区。在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合理处理和处置,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标,则各类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濮阳市静脉产业园空间发展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相协调,其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基本合理,区域水环境、空气环境容量能满足产业园区远期发展污染物排放量需要,生态承载力能满足区域发展要求。规划的实施会给局部区域环境带来一定压力,只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注意控制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严格把守好项目准入关,通过合理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同时落实本评价提出的规划调整建议、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对策,可使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降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濮阳市静脉产业园规划的实施可行。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产业园内外可能受到园区建设影响的人群。
  主要事项:
  (1)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您认为目前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3)您认为本规划调整实施后,最应该加强哪方面的治理(或管理)?
  (4)您是否支持本规划调整的实施?
  (5)您对园区的建设有何意见或要求?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刘庆甲          联系电话:15893202678
  邮政编号:457000       通讯地址:濮阳市中原路440号
  (2)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371-66687552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百花路交叉口万乘国际大厦1006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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